統(tǒng)一信息編碼:HLJDGG202****9042
專業(yè)領域:制導與控制技術,電子元器件,探測與識別,計算機與軟件,體系建模仿真與評估,電子信息,網絡通信,衛(wèi)星應用,動力與傳動,先進材料與制造,可靠性/測試性/維修性,其他
| 招標內容 |
單位 |
數量 |
最低限價(單價) (人民幣元) |
完成時限 |
備注 |
|
| 1 |
車輛及設備類(不含鋁制罐體) |
噸 |
車:34輛(如有變化,以實際交接為準) 設備:263臺套(如有變化,以實際交接為準) |
1970/噸 |
2026年6月10****物資處理及回收,完成回收工作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殘值上繳。 |
招標人收到款項后,向中標人開具收據,不再開具發(fā)票。 |
| 鋁制罐體類(包含車輛上裝部分帶有的鋁制罐體) |
噸 |
24個(如有變化,以實際交接為準) |
14600/噸 |
說明:
1.★投標報價單價不得低于最低限價,若低于最低限價,其投標無效。
2.★本次招標、投標、評標均以包為單位,投標人須對所投包內所有招標內容和數量進行投標,否則其投標無效。
3.實際報廢數量以立項批復、年度裝備建設計劃、裝備建設方案等為準,投標人風險自擔。
4.此項目須配合甲方完成后續(xù)審價工作。
(1)被宣告破產的;
(2)尚欠繳應納稅款或者社會保險費的;
(3)參加裝備競爭性采購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重大違法記錄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參加軍隊裝備采購活動的(根據軍委裝備發(fā)展部發(fā)布的失信名單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圍);
(5)有證據證明投標人在參加裝備競爭性采購前3年內,發(fā)生過裝備采購合同違約行為,對擬采購裝備項目合同履約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
(6)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不得參加軍隊裝備采購活動的其他情形。
說明:1.投標人資格能力條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內”是指從投標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內。如投標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與開標之日不為同一日的,資格能力條件要求中對“前3年內”所作相關要求**至開標之日。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標書代寫
2.重大違法記錄是指投標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指200萬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等行政處罰。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開展資格審查。
2026年4月9日起到2026年4月16日止,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及節(jié)假日除外)。
**市**區(qū)**路17****廣場A座14(15A)層。
人民幣500元/包(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條件并愿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請攜帶“領取招標文件需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現場辦理領取招標文件事宜。
領取招標文件時的審核,僅作為領取文件的依據,投標人資格是否****委員會判**論為準。
說明:證明材料中授權委托書、保密協(xié)議及聲明函須提供原件,其中授權委托書應攜帶1份,證書及截圖可為復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2026年4月30日9時00分(如有變更,另行通知),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市**區(qū)**路甲23號院臨5院電子大樓8層第2會議室(如有變更,另行通知)。指定專人送達現場,不接受郵寄等其他方式。
2026年4月30日9時00分(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市**區(qū)**路甲23號院臨5院電子大樓8層第2會議室(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本項目公告發(fā)布平臺為“全軍武器裝備采購信息網(www.****.cn)”。
本項目將于2026年4月17日10時00分組織現場踏勘,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招 標 人:****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32****7023
招標代理機構:****
單位地址:**市**區(qū)**路17****廣場A座14(15A)層
郵政編碼:100036
聯 系 人:智經理
聯系電話:157****9164
電子信箱:****@ce-com.cn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公司**翠微支行
賬 號:344****55868
詢問、質疑處理部門:****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32****7023
聯系地址:**市**區(qū)
投訴處理部門:****紀檢辦
聯 系 人:朱女士
聯系電話:150****9324
聯系地址:**市**區(qū)
投訴復議處理部門:某部
聯 系 人:馮女士
聯系電話:135****9892
聯系地址:**市**區(qū)
備注:對裝備競爭性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或者復議的,投標人應當依法獲取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文件材料,證明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無法按期補充的可以不予受理。